管理
国内政策的大力扶持较大改善了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,给小微企业的未来发展带来了光明。那么,在获得政策扶植以后小微金融该如何发展,是否存在地区样本呢?
之一:商业保理业务的风险与管理
由于商业保理主要针对国内保理业务,而银行保理中国内保理业务又占有重要份额,加之保理业务的原理均为应收账款的转让,因此,本节内容同样适用于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,对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也具有同样的参考意义。
一是交易主体风险管理。保理商在叙做保理业务时,应以债务人为中心,对企业主体及相关行业进行分析,比如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影响力,企业运营及财务状况等。保理业务是一种信用替代机制,保理业务尽职调查中应当重点分析债务人的资信情况,通过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历史交易记录、历史付款情况、诉讼情况、被强制执行情况、财务分析及企业信用报告等途径判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信用风险。而行业分析则应重点关注行业的基本情况、行业竞争形势、上下游产业链等。
二是交易标的风险管理。需要特别强调的是,保理业务有别于其他融资业务,保理以受让应收账款为核心,**还款来源是债务人的到期付款,而非保理融资申请人的还款。因此,风险管理的重心应放在应收账款本身。
根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**2017年发布的《商业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操作指引》,安全、合格的应收账款必须具有以下特性:
1.真实性。保理商应重点关注发货清单、物流与验收单据以及发票等文件的真实性,以防债务人和债权人串通,以不实交易骗取保理融资。
2.合法有效性。保理商应确保债务人和债权人具有民事、商事主体资格,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,确定应收账款债权已经实际形成,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合同无效、效力待定或可变更或可撤销等效力瑕疵的情况。
3.可转让性。落实合同文本中是否存在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,确保无债务人主张债权、债务抵销的规定,防止保理商无法直接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履行债务主张的风险。
4.权利的完整性。应确保债权人对标的应收账款享有全部的所有权,除特别约定外,不存在导致应收账款减少的情况,如债务抵销、反诉、留置及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押等。